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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国有金融企业直接股权投资的资产管理问题 标签:国有金融企业 股权投资 资产管理 2014/6/19 22:03:00
将于7月6日起施行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金融企业直接股权投资有关资产管理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中,财政部要求,国有金融企业开展直接股权投资业务,应当遵循稳健、安全原则,综合考虑效益和风险,建立完备的决策程序,审慎运作。国有金融企业所投资企业通过公开发行上市方式退出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国有股减转持义务,可豁免国有股转持义务的,应按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豁免申请。
将于7月6日起施行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金融企业直接股权投资有关资产管理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中,财政部要求,国有金融企业开展直接股权投资业务,应当遵循稳健、安全原则,综合考虑效益和风险,建立完备的决策程序,审慎运作。国有金融企业所投资企业通过公开发行上市方式退出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国有股减转持义务,可豁免国有股转持义务的,应按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豁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