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建设的有关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67号),创新合作区的发展模式,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更好地发挥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商务部、国家开发银行将加强合作,支持合作区建设,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