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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出台意见允许外企债转股 标签:外企债转股 2010/5/19 17:16:00
国家工商总局今天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26条措施。 放宽限制:鼓励外商增加投资 鼓励外商投资举办的投资性公司申请组建企业集团。《意见》明确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有简称;子公司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
国家工商总局今天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26条措施。 放宽限制:鼓励外商增加投资 鼓励外商投资举办的投资性公司申请组建企业集团。《意见》明确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有简称;子公司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