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其它有关政策

来源: asiaec2007/6/28 11:43:00分类: 作者:
标签:
11:43
热门跟帖
     ( 国务院〔1990〕66号令): 国家对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兴办各种形式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业主管部门应当重视和加强对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领导,把巩固和发展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作为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促进城镇劳动就业工作的开展。    国家保护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禁止任何机关和单位非法改变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集体所有制性质、干预企业自主权和向企业平调或者摊派人力、物力和财力。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以安置待业人员为主、安置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经济效益,自主地确定适合本企业具体情况的工资和奖金的分配形式和办法。    任何机关和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的规定,非法改变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集体所有制性质,干预企业自主权的,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向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平调或者摊派人力、物力、财力的,必须予以赔偿。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政府〔1993〕第11号令):开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经营执照》后,由同级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性质。    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性质的企业,由劳动行政部门颁发《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无《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的企业,不得以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享受国家有关扶持政策。    本市保护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平调、挪用、侵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财产,不得非法改变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性质和隶属关系,不得向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收取国家和市政府规定以外的各种行政性收费,不得无偿调用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劳动力,不得干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经营自主权。    金融机构对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贷款,在安排年度信贷计划时予以统筹安排,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贷款执行国家规定的利率。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厂长(经理)实行任期制。在厂长(经理)任期内,无法定理由,主办单位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均不得擅自对厂长(经理)予以罢免或调动。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享有工资、奖金分配自主权。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经济效益和生产经营特点,按照劳分配的原则,自行确定分配形式。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经济效益好的,职工工资水平可以高于主办单位职工工资水平。    (劳部发〔1993〕第200号):城镇规划建设部门要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积极解决好发展劳服企业的生产经营场地问题。    经贸部门对有条件的劳服企业,应赋予产品进出口自主权。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按照有偿使用的原则,支持劳服企业用国有资产发展第三产业。具体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京计商字〔1993〕第1903号):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是以安置就业,平抑失业的新兴企业,纳入我市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根据国家经济、产业和行业发展政策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劳服企业的发展。    市经贸部门积极帮助有条件的劳服企业申报、办理自营进出口自主权。    主办单位为安置待业人员和富余人员应以闲置和可能腾出的资金、场地、厂房、机器设备等尽可能地扶持劳服企业发展生产,扩大就业岗位。    城市规划部门要按建设程序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积极解决好发展劳服企业的生产经营场地问题。    劳动部门每年安排一定的扶持资金,支持劳服企业发展第三产业,安置富余人员。

❥发表您对此文章的看法,点击下面⇩ 【热门跟帖】

热门跟帖✎

◆世界服装鞋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世界服装鞋帽网sjfzxm.com"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世界服装鞋帽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世界服装鞋帽网sjfzxm.com",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查看全部↓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首页
首页
资讯频道
新闻资讯
招商频道
招商频道
视频频道
视频频道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