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作的规定

来源:2010/3/13 11:42:00分类:
11:42
热门跟帖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作了如下规定:


     第八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第九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


    第十一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第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前款所列行为,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照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发表您对此文章的看法,点击下面⇩ 【热门跟帖】

热门跟帖✎

◆世界服装鞋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世界服装鞋帽网sjfzxm.com"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世界服装鞋帽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世界服装鞋帽网sjfzxm.com",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查看全部↓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首页
首页
资讯频道
新闻资讯
招商频道
招商频道
视频频道
视频频道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