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消费欲望燃烧的星城市民最容易陷入何种“圈套”?昨日,本报记者从省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办公室获悉,去年12月的消费申诉热点集中表现在:服装鞋帽、食品、家用电器、电信服务、餐饮住宿等方面。
先涨价后打折,市民买鞋上当
据介绍,随着电视、网购、电话购物等购物方式的兴盛,去年12月快递纠纷逐渐增多;其次,家用电器质量问题也是“麻纱”较多;此外,还有一些遭投诉的商家借节日促销,趁机甩卖劣质产品或者先提价再打折扣诱惑消费者。
“市民在消费时一定要当心陷阱,先了解促销的范围,不能盲目购物,记得索取购物小票。”省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办公室褚霓霓提醒。
2010年11月27日,市民周艳(化名)在株洲市富豪街恩东体育用品专卖店购买了1双运动鞋。“当天全店促销,所有商品一律4折。我就买了一双原价198元的鞋子,折后价为80元。”不过,回家后,周发现鞋子的吊牌上赫然印有“售价118元”的字样,遂拨打12315电话申诉。经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调解,商家退还周艳现金32元。
“追加消费”也是折扣陷阱
业内人士介绍,目前部分商家折扣“陷阱”主要表现在,一是“明降暗涨”,一些商家采取先提价再打折,消费者实际上未得到多少实惠;二是“追加消费”,部分商家对折扣兑现设置苛刻条件,迫使消费者为得到折扣不得不追加消费;三是“难保质量”,商家可能将卖不掉的滞销货巧立名目推销给消费者,甚至以次充好,但又推出特价商品不能退换和保修的“霸王条款”。
据了解,商场虚假打折,属于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按《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罚款,对消费者因此多支付的款项可要求返还。
那么,如何鉴别商场的虚假折扣信息,株洲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副主任许辉英提醒,1。多留意促销宣传的条款细则,看清数、质、价是否对等,避免盲目消费;2。最好到正规的信誉好的经营场所购买商品;3。应当尽可能地主动索要及妥善保管购物凭证及票据,一旦出现问题,应当及时申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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