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100余户失地农民看到认购活立林(指林地里生长着的林木)的广告后,被高达17%的利率吸引,纷纷出资认购。第一年,认购者获得高额利息。谁知到了第二年,不仅利息没了,女老板也卷钱失踪了,认购者才发觉上当。3月25日,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女老板王丽。
资金短缺林木公司求助担保公司
2005年8月,宁夏贺兰县某林木有限公司资金短缺,于是,公司负责人联系了一家声称投资实力很强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希望能化解暂时的危机。
一天,林木公司负责人约见了这家投资公司的老板王丽(化名)洽谈业务。王丽是位善于言谈的中年妇女,外表干练,几个回合下来便赢得了林木公司负责人的信任。当年8月22日,双方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约定:该信用担保有限公司须向林木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800万元,作为公司生产经营和林木林权交易的前期启动资金;林木公司则以地处石嘴山境内的5000亩林木林权及该公司的经营权作为抵押,且授权王丽在银川设置机构并组织营销队伍,由其全权代理1.6万余亩速生杨的林木林权的转让及交易业务,并按照转让交易额的30%支付给王丽代理佣金。
高息作饵女老板设下圈钱陷阱
王丽估算了一下,这次合作,佣金相当高,于是决定通过吸收公众存款来牟利。在取得活立林的代理权后,她立即开始招兵买马,一边大量招聘业务员,一边进行广告宣传,招揽认购林木经营权的客户。
王丽派人在银川市周边城镇散发认购活立林的宣传单,同时还实地拍摄了宣传片进行宣传。宣传中,王丽根据不同树种及生长年轮的状况,对认购费进行明码标价,每亩活立林价位从4500元至7700元不等;并称,待到认购期届满,被认购的林木将由其公司负责回购,经营者已交付的“认购费”利息,则根据认购时间长短而增值,利率高达17%。
资金到手代理公司人去楼空
高利率的宣传信息一发布,立即引起了大批失地农民的关注。从2006年5月开始,100余户失地农民与王丽签订了《林木林权认购合同》,支付认购费共计1800余万元。在签订合同的第一年,王丽按照约定向认购者支付了利息,让众多认购者尝到了甜头,安心在家等着发财。
按照《认购合同》约定,利息是一年一结。但一年后,认购者没有获得利息。于是,大家找王丽理论,王丽以各种理由敷衍。其实,她已将认购资金挪作他用。2009年12月16日,几名认购者再次到王丽位于银川市兴庆区的公司讨债,发现该公司已人去楼空,他们立即报案,警方展开网上追逃。
今年2月15日,王丽被警方抓获。经审讯,她如实交代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今年3月25日,王丽被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申东 张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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