箱包成分未标注 永辉超市赔偿5000元

来源:2014/3/20 10:33:00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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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先生近日在北京市永辉超市鲁谷店和小红门店购买一批行李箱,但其成分一栏并未明确标注,不符合法律规定,周先生据此要求退一赔一。前天,永辉超市总部负责人刘先生出面,承认问题并替生产商先行赔付5000元。


  周先生向记者表示,自己从永辉超市买到一批问题行李箱,“单从外观看,根本看不出毛病,但这些箱子标牌却没有标注成分。”记者注意到,在这款骏仕箱包的标牌上,主要材质一栏后显示多个成分,每个成分前都有一个小框,但没有一个小框是被勾选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主要成分等有关情况。“正常情况下,箱包含哪些成分,都应该明确告知消费者。”周先生说。


  在永辉超市鲁谷店和小红门店周先生一共购买近20个箱子,价值6000多元。因为购买时间发生在3月15日新“消法”实施前,周先生找到超市,提出退一赔一要求,超市方面又联系到福建生产商,但厂家坚持箱子没问题,拒绝赔付。


  永辉超市总部公共事务部负责人刘先生出面解决,他坦言,按照相关规定,成分一栏肯定要明确标注。“作为销售商,我们进货时厂家能提供商品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等各类证件,现在出了问题,我们也得追究厂家责任。”刘先生称,虽然厂家拒绝赔付,但永辉超市本着为消费者解决问题的态度,会先行赔付。双方经过协商,最终,永辉超市赔偿周先生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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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鹿城区某制革加工厂从事皮革加工,生产后的废水,没有经过任何环保处理就直接排入厂外水沟里,于3月14日被执法人员查获。该厂老板老林和作为管理人员的儿子小林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鹿城警方刑事拘留。


  3月14日中午,鹿城公安分局治安一大队民警联合鹿城区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鹿城区上戍乡某制革加工厂检查时,发现该厂正在进行开皮加工、皮革挤水。执法人员在该厂向外排水口处采了两瓶水样,经检测,每升水的总铬含量为38.8毫克,严重超标。于是,民警当天下午把该厂一名管理人员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讯问。


  经审讯,这名管理人员姓林,23岁,瓯海区梧田街道人,于今年2月开始在他父亲老林办的厂里负责工人管理和皮革运送管理工作。该厂对外加工皮革,用挤水机对别厂鞣制好的湿皮革进行挤水,挤出的水没有经过任何环保处理,就直接排放厂外污水沟里,离瓯江仅有几公里之遥。该厂现有四台开皮机和六台挤水机,每天加工4000余张皮,每天产生4吨左右的废水。


  目前,林某和其父老林因涉嫌污染环境罪鹿城公安分局被依法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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