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逛商店时,消费者常常会摸摸商品的手感,或拿到眼前仔细观察,抑或试穿、试用,这些再平常不过的举动却容易让消费者吃大亏。10日,市民郭小姐向记者阐述了她吃亏的经历。原来,6月初她曾在挑选衣服时不慎摔碎衣服上的水晶项链,而不得不进行赔偿。
当晚8点半左右,在岩城登高西路的一家服装店内,郭小姐正从货架上连着衣架取下一件衣服放在身上比了比,随后就将衣服挂回原位,谁知,后面一件衣服连着衣架随即掉落到地板上。“呀,水晶项链碎了,你要赔偿的。”身旁的店员见状立马说道。这时,郭小姐才注意到掉落的衣服上还搭配着一条粉色水晶项链。店员捡起项链和衣服,指着项链破损的地方对郭小姐说:“是你碰掉的,你必须全额购买回去,这条是水晶项链,价值1299元。”
“我又不是故意的,是你们自己没把衣服挂好,一碰就掉,况且这么贵重的饰品怎么可以随意挂在衣架上呢?”郭小姐据理力争时,注意到摔坏的项链没有价格牌,“这条项链没有价格,你们可以随意开价,而且价格牌很有可能是之前就掉了,我可以怀疑这条项链不是这次摔坏的。”
店员拨打了老板的电话,电话那头听到了郭小姐的质疑也松了口,表示店员也有责任,愿意负担一半的责任,而郭小姐需要支付项链售价一半的费用作为赔偿,并且不能带走项链。“我不同意,项链摔碎我确实有一点的责任,但是我只愿支付进价50%的费用,而且项链我也要带走。”郭小姐对老板说。在一番协商下,最终老板表示,郭小姐可以只赔偿项链进价50%的费用,即280元,并带走一半的项链。
类似的事情也发生在卢先生的身上,一个月前,卢先生在厦门的一鞋店购物时,将展台上的鞋拿来拗了拗,没想到,鞋底竟然直接断成了两半。“一般买鞋子,不都会拗一拗试试鞋底的柔软度吗?谁知道一试就断了。”卢先生无奈地说,最后他只好花了几千元赔偿。
“以后选东西,买东西,消费者的‘手脚’真的不能太多,尽量都让店员帮忙拿,有任何损坏也可以避开责任,这才能保障我们消费者的利益不被侵害。”郭小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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