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式公文中的书姓阙名制度

来源:2014/10/24 16:43:00分类:公文写作
金媛媛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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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师大经翻阅相关校史档案和调查后表明,当日展出的林校长书信系公函草稿,“姓氏+〇〇”式的落款也曾多次出现在该校校长的公函里。

  习近平在北师大看到的姓+圈圈,这是旧式公文中的书姓阙名。

  书姓阙名制度,是由宋以前的“阙名自押”制度演变而来。古代盛行避讳,不仅公文中避免运用犯讳字样,即使某一公文中已使用了长官姓名,文书工作人员起草、誊写时也不敢直书其名,而要在长官官衔后空出书名位置,谓之阙名;留待长官审核认可后亲笔填写,谓之自押。两者合称“阙名自押”。长官在官衔后阙名亲笔押名,遂表示已审定全文,批准生效发出。例如少林寺《武德四年告少林寺文》,“世民”二字与通篇字体不同,即为自押之故。

  阙名自押制度至宋代废止。因公文如数处阙名,就要数度亲押,颇为繁复,难免偶有疏漏,久而久之相沿成习,徒具阙名之形,而无亲押之实。在清代档案里,许多官衔后仅有姓而无名讳就是如此。

  在民国时代,避讳制度已不存在,然而机关、学校的公文起草的文牍(上行文)中,“书姓阙名”甚至圈圈阙名这种情况依然存在,在长官的姓后面画了圈圈,就是草稿中略去了长官的名讳,这种情况在档案里面比比皆是,不足为奇。然而这种旧式公文草稿款式一般藏于兰台,难得一瞥,对今人来讲肯定有些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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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文写作主体即公文的撰拟者,主要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承担公文撰拟工作的文秘人员。公文写作主体(以下简称“主体”)素质培养在公文写作活动中具有重要作用。主体素质如何,不仅直接制约公文撰拟的质量和公文效用的发挥,同时还影响机关办公办事效率的高低。因此要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培养。

  (一)参与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是形成知识的“源泉”、校正认识的“坐标”。公文写作以求真为目标,必须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反映社会情况和具体问题。主体对社会实践感受能力有高低、感受程度有深浅,只有坚持不懈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才能“肚里有货”、言之有物,才能避免“闭门造车”、“纸上谈兵”,才能达到公文写作求真务实的目的,才能发挥公文作为社会管理文字工具的应有效用。

  (二)加强知识积累。除了深入社会生活、坚持社会实践外,还应注重学习、终生学习,不断积累和更新自己的知识。首先要精读公文名篇特别是经典著作,这样不仅可以培养公文写作的感受能力,从中学习借鉴写作方法、体式规范、结构安排、手法技巧等,更重要的在于学会运用马列主义基本原理与方法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提高理论水平和认识能力。其次,精读经典名著还要同广泛阅读结合起来。阅读范围愈广,愈能得到多方面的启迪,产生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作用。

  (三)注重自我修养。1.理论修养。没有正确理论指导的实践活动必然是盲目甚至是有害的,公文写作是综合性很强的实践活动,同样需要理论的指导。任何一个专业研究领域都有其特殊的、独立存在的理论基础,掌握尽可能多的专业学科方面的基础理论,可大大减少从事公文写作活动的困难,少走弯路。2.知识修养。主体的知识修养是写作内容的物质基础。公文写作必须具备专门业务知识、公文写作知识、相关一般知识三个层次的知识修养,内容十分丰富而庞杂。3.法律修养。公文写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法律性,提高主体法律修养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四)善于搜集研判。搜集能力对于公文写作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它可增强对已有知识的感知,避免无效劳动,避免重复别人已经发现和解决的问题,同时对收集的材料加以概括归类、比较分析,才可能发现新问题、激发新思维,进行创造性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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