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砖国家税务专家会议在杭举行 关注数字和共享经济

来源:2017/7/25 22:29:00分类:工商税务
金媛媛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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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印度新德里。喜鹊疾呼暖风来,随着首次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公报的签署,金砖国家间的税收合作开启新的旅程。

  2017年,中国杭州。映日荷花别样红,中国的热情邀约已经发出,第五届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将在近日拉开帷幕。

  五年间,本着“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金砖精神,金砖五国间税收合作不断深化,成效不断显现,为金砖国家合作贡献了“税收力量”。

  顺应潮流——金砖国家间税收合作纵深推进

  金砖国家合作已成功走过“金色的十年”,市场开放、资本流通、商贸发展、文化交融,取得了一系列丰硕的成果。金砖国家税收合作也从无到有、由浅入深,展现出旺盛的生命力,五国领导人多次在税收合作方面深入交换意见,达成了一系列重要共识。

  2014年7月,在巴西举办的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六次会晤上,与会各国联合发表《福塔莱萨宣言》,提出对经济活动发生地辖区进行征税应遵循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并将加强应对税基侵蚀和开展税收信息交换等方面的工作。

  2015年9月,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七次会晤在俄罗斯举行,会上发表的《乌法宣言》中提出,金砖各国将更加积极主动参与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并就遏制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为加强合作,强化税收透明度和税收信息交换机制建设。

  2016年10月,在印度举办的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八次会晤上,与会各国联合发表《果阿宣言》,强调利润应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征税,欢迎各国和国际组织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强税收能力建设。

  在高层会晤的推动下,金砖国家税务部门同频联动,建立了税务局长定期会晤机制。该机制致力于落实G20领导人峰会和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就全球税收治理达成的一系列共识,加强金砖国家的税收协调与合作,共同应对国际税收领域的挑战。

  2013年,首届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在印度举行,中国、巴西、俄罗斯、印度和南非五国税务局长共同出席会议。会议就税收政策和国际税收管理等问题达成了共识,明确了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打击恶意税收筹划等逃避税行为、促进有效税收信息交换等七个方面的合作内容。

  随着合作的不断深入,金砖五国税务部门已经在降低跨境纳税人税负、解决涉税争议、应对BEPS问题等具体领域达成多项合作成果,有效提升了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在国际税收治理体系中的话语权。

  中国税务部门积极开展与其他金砖四国税务部门的税收合作,为金砖国家税收合作贡献“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2015年11月,在俄罗斯莫斯科召开的第三次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上,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提出的金砖国家要通过应对BEPS项目,加大在转让定价、自动情报交换等领域的合作,对跨国避税、企业“灰色利润”零容忍,共同维护各国税收权益和世界税收秩序等倡议得到与会国家代表的一致认可。2016年12月,在印度孟买召开的金砖国家税务局长第四次会议上,王军提出积极探讨构建有效的税收合作法律框架,进一步落实G20杭州峰会关于促进包容性发展要求,共同提高发展中国家税收征管能力等倡议得到与会国家代表的积极响应和高度认可。

  砥砺探索——五年间双边合作成果丰硕

  “中国与金砖其他国家税收领域的合作成效,还集中体现在双边税收协定的谈签上。”据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廖体忠介绍,中国与金砖其他四国都签署了税收协定,这些税收协定有效保障了“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的合法权益,为金砖国家跨境纳税人提供了可靠的税收预期。

  2014年10月,中国和俄罗斯签署了新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全面降低来源国对投资所得征税税率的同时,增加了防止税收协定滥用的条款。2016年8月,中国和印度就修订中印税收协定达成议定书,为中印双方共同应对BEPS问题提供了合作基础。中国与巴西税收协定签署于1991年,是我国与拉美国家签署的第一个税收协定,在为两国纳税人提高税收确定性、消除涉税争议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中国与南非的双边税收协定执行情况良好,为两国经贸投资、技术合作、人员交流等提供了有力的税收支持。

  我国与其他金砖国家双边税收协定的成功谈签和修订,共同优化了金砖国家间的营商环境。在中俄两国1994年签署的原税收协定框架下,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的限制税率均为10%,而在2014年修订后的税收协定框架下,股息条款增加一档5%的低档税率,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的税率分别降为5%和6%。2015年中俄双方又签订议定书,将利息改为在来源国免税,对于鼓励两国企业加大对对方的投资力度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税收协定作为双边税收合作的法律基础,在为跨境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解决涉税争议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例如,中俄税务主管当局曾就我国某企业在俄常设机构税收争议达成一致,为纳税人挽回近三亿元损失;中印税务主管当局曾就我国某企业案件达成一致,为纳税人避免了约500万元人民币的税款支出和高昂的诉讼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努力为我国对金砖国家投资的企业加大服务力度,以避免其重复征税。同时,中国税务机关对金砖国家对华投资企业准确适用税收协定,降低其对华投资税收负担,保证其获得公平的税收待遇,提升了跨国经营纳税人的投资信心。

  展现精彩——金砖国家税收能力建设亮点纷呈

  作为中国1994年以来规模最大的减税措施,营改增备受世界瞩目。在覆盖范围广、时间任务紧、复杂程度高的背景下,营改增实现了税制设计稳、组织实施细、减税力度大、释放改革红利大等效果,成功提升了中国经济影响力,得到了国际组织、外国专家的认可。OECD副秘书长玉木林太郎希望各国分享和借鉴中国税制改革经验,加快现代税收制度建设。

  印度作为世界上第二人口大国,在今年7月1日推行了70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税制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统一的GST(货物和劳务税)制度,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减少税收争议及简化税收征管,促进了印度国内经济的发展。

  同时,为有效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机遇和挑战,金砖国家不断加快税收现代化建设步伐。

  俄罗斯联邦税务局正在实现新的数字化转型,IT技术被广泛应用于税收征管流程中,有效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保障了税收收入稳定增长。目前俄罗斯征管系统可以实现一户式的纳税人档案查询,利用唯一的纳税识别码来归集纳税人全部相关的经营活动信息。

  过去十年,巴西的税收征管能力也得到了显著提升。巴西政府目前正着力开展全国税收简化和改善营商环境项目,通过简化开办企业流程、完善全国土地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标准化电子发票服务、开发应用对外贸易综合系统等方式,切实改善巴西的营商环境,扩大国际贸易份额。

  南非税务局则大力推行电子税务建设,2006年-2015年,通过电子渠道办理的涉税业务量增加了12倍,55.48%的增值税退税业务可以在48小时内办结,完税证明实现电子化开具,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

  金砖国家税收征管能力的提升,大大促进了本国营商环境的优化和对外贸易的发展,成为助推金砖国家腾飞的新引擎。金砖合作十年间,五国经济总量在世界经济中的比重从12%上升到23%,贸易总额比重从11%上升到16%,对外投资比重从7%上升到12%,金砖国家的国际地位不断提升,为促进世界经济增长、实现各国共同发展注入更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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