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政治性强。它是为一定的政治主张服务的。在当前就是为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而写作。有的机关应用文具有法律的、法令的性质,必须字斟句酌,正确体现党的政策、法规。
二是业务性强。机关应用文有一定的约定俗成格式,内容上融合着各行各业的业务范畴,有一定的规定性,不是随意写得来的。
三是定向性强。机关应用文的致发对象不同,内容、语气、用词也要有所不同,连文体都有区别,要根据对象来决定表达的方式。
四是逻辑性强。机关应用文一般用逻辑思维方式,着重于系统地分析论述,通过综合、归纳、分析、判断形成公文材料。
五是直接性强。机关应用文开门见山,简明精炼,减少曲折文字,更不必用影射手法。
六是时间性强。机关应用文要写得快,写得及时,否则它将失去价值。写作公文要尊重信息的价值性、准确性、时效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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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是申论考试中常考的题型,对于刚接触到申论的考生来说它一定很陌生,以下中公专家就为大家来“科普”:什么是公文。
公文具有严格的定义,是我国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公务活动中使用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章样式,其中,法定通用公文是依法规定和确认的、普遍使用的公文,是公文中最严格规范的一种。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总则”第二条对公文所下的定义是:“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根据国务院2000年8月24日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现行的法定通用公文共有13类、14种;此外,中共中央办公厅1996年5月3日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了14种公文,有9种与行政机关通用,有5种为党的机关专用。
事务性文书,是机关常用的文书体裁,但没有上述公文所具有的法定效力。在申论考试范围内,主要涉及工作事务性文书,经济、法律、科技、礼仪等应用领域的事务文书,申论不可能涉及。
事务性文书是广义的“公文”的一个分枝,与法定公文不同的是,使用者不限于国家行政机关,不具有法定效力;与法定公文最大的共同点是功能相同、格式相近,均为公务活动服务,有相对固定的规范格式。
常用事务性文书有20种:(一)计划(二)总结(三)情况综合(四)调查报告(五)研究报告(六)述职报告(七)提案(八)讲话稿(九)演讲词(十)解说词(十一)布告(十二)制度(十三)章程(十四)规划(十五)办法(十六)细则(十七)公约(十八)守则(十九)大事记(二十)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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